附件一:致美國居民的通知

1. 概述

美國各州的立法,如《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為適用州的居民提供了特定權利,本隱私權聲明的以下條款向這些方解釋了這些權利:

根據 CCPA 的特定資料權利;CCPA 規定的其它通知 本隱私權聲明中提供此類通知的條款
我們從您那裡收集的個人資訊的類別 上文
我們使用您的個人資訊的目的 上文
我們與誰共用您的個人資訊以及出於那些目的 上文
您訪問您的個人資訊的權利、您的資料可攜性權利以及您的刪除請求權利;以及如何訪問這些權利 下文第2節
關於向協力廠商出售任何個人資訊的通知 下文第2節
非歧視通知 下文第2節

2. 美國居民根據州立法享有的其它權利的通知。

除我們在本隱私權聲明中提供的上述其它通知和披露外,就所有美國居民在 CCPA 或同等規定下的權利,我們特此向其提供以下通知:

A. 美國居民對特定資訊的訪問權和資料可移植性權利

每個美國居民都有權要求 ComponentSource 向該美國居民披露有關 ComponentSource 在過去 12 個月內收集和使用該美國居民個人資訊的某些資訊。 一旦 ComponentSource 收到並確認來自該美國居民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請參閱下文 D 節:行使美國居民的訪問權、資料可移植性和刪除權),ComponentSource 將向該美國居民披露(根據資訊美國居民的請求):

  • 我們收集的有關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類別。
  • 我們收集的有關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的來源類別。
  • 我們收集或銷售該個人資訊的商務或商業目的。
  • 我們與之共用該個人資訊的協力廠商類別。
  • 我們收集的有關此等美國居民的特定個人資訊(也稱為資料可移植性請求)。
  • 倘若我們出於商業目的出售或披露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披露如下資訊的兩個單獨清單:
    • 銷售(倘若有),確定每類收件人所購買的個人資訊類別;和
    • 出於商業目的的披露,確定每類收件人所獲得的個人資訊類別。

B. 美國居民的刪除請求權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每個美國居民都有權要求 ComponentSource 刪除 ComponentSource 從該美國居民那裡收集並保留的該美國居民的任何個人資訊。 一旦 ComponentSource 收到並確認來自此等美國居民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請參閱下文 D 節:行使美國居民的訪問權、資料可攜性和刪除權),ComponentSource 將從我們的記錄中刪除(並指示我們的服務提供者刪除)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除非適用例外情況。 但是,倘若保留資訊是 ComponentSource 或其服務提供者完成下列所必要的,則 ComponentSource 可以拒絕此等美國居民的刪除請求:

  • 完成我們為其收集個人資訊的交易,提供該美國居民訂購或要求的商品或服務,在我們與該美國居民的持續業務關係範圍內採取合理預期的行動,或以其它方式履行我們與該美國居民的合約;
  • 檢測安全事件,防範惡意、欺騙、欺詐或非法活動,或起訴對此等活動負責的人員;
  • 調試產品以確定和修復損害現有預期功能的錯誤;
  • 行使言論自由,確保其他消費者行使其言論自由的權利,或行使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
  • 倘若是加利福尼亞州居民,請遵守《加利福尼亞州電子通信隱私法》(Cal. 《刑法典》第1546條等);
  • 以便為了公共利益,參與公共或同行評審的、符合所有其它適用的道德和隱私法律的科學、歷史或統計學研究,而若刪除資訊則可能會導致研究無法進行或者可能會嚴重損害研究成果,前提是已事先獲得該美國居民的知情同意;
  • 僅允許根據美國居民與我們的關係合理符合消費者期望的內部使用;或
  • 遵守法律義務;或
  • 對該資訊進行其它內部或合法使用,該使用與美國居民提供該資訊的背景相符。

C. 根據 CCPA 或同等規定向美國居民發出有關“出售”(如有)個人資訊的通知

鑒於 CCPA 中“出售”的定義,我們現在或將來可能會向某些協力廠商交換、共用和/或“出售”(如 CCPA 所定義)某些個人資訊。 請參閱 ComponentSource 向美國居民發出的請勿出售我的個人資訊的通知,瞭解其停止任何此等“銷售”的權利(倘若任何此等“銷售”存在的話)。

D. 行使美國居民的訪問權、資料可移植性和刪除權

要行使美國居民的訪問權、數據可移植性、刪除權和上述其他權利,美國居民必須通過以下方式向 ComponentSource 提交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

只有美國居民,或在適用的州務卿處註冊的、此等美國居民授權代表該美國居民行事的人,才能向 ComponentSource 提出與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相關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 美國居民也可以代表您的未成年子女提出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 美國居民在 12 個月內只能提出兩次可驗證的消費者訪問權或資料可攜性請求。 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必須:

  • 提供足夠的資訊,使 ComponentSource 能夠合理地驗證該美國居民是我們收集個人資訊的人或授權代表。
  • 以足夠詳細的方式說明美國居民的請求,以便 ComponentSource 能夠正確理解、評估該請求並予以回復。

倘若 ComponentSource 無法驗證您的身份或提出請求的許可權並確認與該美國居民相關的個人資訊,則 ComponentSource 無法回應美國居民的請求或向美國居民提供個人資訊。 提出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不需要美國居民在我們這裡創建戶口。 ComponentSource 將僅使用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中提供的個人資訊來驗證請求者的身份或提出請求的權限。

E. 回復時間和格式

倘若美國居民發送上述 D 節(行使美國居民的訪問權、資料可攜性和刪除權)中規定的可驗證消費者請求,ComponentSource 將努力在收到此等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後四十五(45)天內給予回復 倘若我們需要更多時間(總計最多 90 天),ComponentSource 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該美國居民原因和延長期限。 倘若該美國居民在我們這裡有戶口,我們將把我們的書面回復發送到該戶口。 倘若該美國居民在我們這裡沒有戶口,我們將透過郵件或電子方式發送我們的書面回復。 我們提供的任何披露將僅涵蓋收到可驗證消費者請求之前的 12 個月。

我們提供的回復也將解釋我們無法遵從請求的原因(倘若適用)。 對於資料可攜性請求,我們將選擇一種格式來提供此等美國居民的個人資訊,該格式易於使用,並應該允許此等美國居民順利地將資訊從一個實體傳輸到另一個實體。 我們不會對美國居民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收取處理或回復費用,除非該請求過多、重複或明顯沒有根據。 倘若我們確定該請求需要付費,我們將告訴該美國居民我們做出該決定的原因,並在完成該美國居民的請求之前向該美國居民提供估算的費用。

F. 致美國居民的非歧視通知

ComponentSource 不會因美國居民行使 CCPA 或同等規定的任何權利而歧視他們。 除非 CCPA 或同等機規定允許,否則我們不會:

  • 拒絕提供給任何此等美國居民商品或服務;
  • 向任何此等美國居民收取不同的商品或服務價格或費率,包括透過給予折扣或其它福利,或施加罰款;
  • 向任何此等美國居民提供不同水準或品質的商品或服務;或
  • 暗示您可能獲得不同的商品或服務價格或價格,或不同級別或品質的商品或服務。

G. 關於將某些資訊排除在 CCPA 或同等規定的治理之外的特別通知

根據 CCPA,以下資訊的收集和使用不受 CCPA 的約束或管轄,因此被排除在本隱私權聲明的條款和條件之外,該條款和條件涉及美國居民在 CCPA 或同等規定項下的權利:

  • 受以下規定管轄或約束的任何健康或醫療資訊:(A)1996 年美國聯邦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HIPAA)及其相關法規;或 (B)倘若是加州居民的話,《加州醫療資訊保密法》(CMIA)及其相關法規);或
  • 其它行業領域特定的某些隱私法涵蓋的任何資訊,包括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FRCA)、美國格雷姆-裡奇-比利雷法案(GLBA)、加州金融資訊隱私法(FIPA)(倘若是加州居民的話)以及1994 年美國駕駛員隱私保護法。

如何連絡我們

聯絡我們的資料保護經理,可以發送電子郵件:dpm@componentsource.com. 倘若對本政策或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訊的方式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聯絡我們的資料保護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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